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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区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有关情况的通报

2017-08-09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烟开住建﹝2015﹞14号文)的要求,现将我区2017年上半年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把诚实守信和履行社会责任作为生存发展的根本,并贯彻落实到开发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有效促进了全区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部分企业信用缺失问题仍然存在,至6月底,共收集不良信息8条,涉及企业12家。
二、检查情况
(一)优良情况
    按照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要求,结合市局企业诚信评价标准,参考企业综合实力、社会责任以及在区内项目开发业绩、经营信誉和管理情况,年中评比排名前10名的企业为: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烟台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产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烟台越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京方家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烟台盈科置业有限公司、烟台福津祥置业有限公司、烟台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二)不良情况
    1、山东智本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启迪慧苑项目存在劳务工资管理混乱,拖欠工程款,多次发生劳务人员群访、越级访等事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烟台开发区衡信复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天地一品小区,在约定时间内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违规交付,引起业主不满,多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给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3、烟台星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星颐广场公寓项目,因配套设施不完善,停车位管理混乱,业主多次投诉给有关部门,以上行为给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4、烟台开发区廒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颐郦城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未达到交付条件违规交付,引起业主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给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5、烟台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富饶广场项目,因未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手续,擅自交付,造成业主多次上访,给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6、招商局地产(烟台)有限公司因资质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给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7、在2017年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第一次通报中,烟台恒天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嵛景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锦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存在违反总承包合同未按规定发包等行为,给予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8、未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局年报及各项统计数据的有:烟台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中海华业地产有限公司、招商局地产(烟台)有限公司、烟台嵛景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宏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海信瀚海置业有限公司,给予以上企业通报批评。
    以上通报结果将纳入全年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希望各开发企业对照信用评价考核标准,规范企业开发建设和经营行为,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建设业联合会
 
                                   2017年7月26日